四、“浓”要与“淡”结合
苏东坡曾在一首诗中写道:“欲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这一审美观念告诉我们:描摹景物不可只“浓”或只“淡”,而应该“浓”和“淡”相配适宜得当。“浓”就是要浓墨重彩,即对景物的某一部分进行精雕细刻,“淡”就是轻描淡写,即用简洁、质朴的语言勾画出景物的特征。怎样做到“浓”和“淡”相宜呢?“浓”绝不是事无巨细都需花费笔墨,“淡”也绝非都寥寥数笔,简笔勾勒,而应该根据主题的需要,分清主次,恰如其分地进行选择。对于那些与主题或所要表达的情感关系密切的景物要泼墨浓洒,也就是调动多种感觉器官进行观察,从性质、形态、大小、色彩、声响、滋味等方面着力描绘,使之鲜明、具体和生动。与主题有着间接关系的则要淡墨勾勒,使之简洁、传神。
比如:朱自清的散文《春》,作者先抓住春山、春水和春日的特点,简笔勾勒,传神地勾画出了春景的轮廓。接着浓抹了春草、春花、春风、春雨和迎春图。在描画春风图时,为突出春风的和煦、芳香和悦耳,首先借助触觉写“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其次,借助嗅觉写“新翻的泥土的气息”,“青草味儿”,“花的香”,最后借助听觉写鸟儿“清脆”、“宛转”的鸣声,牧童“嘹亮”的短笛声。这样,从多方面,把无形、无色的春风写得有声有味,具体生动,美妙感人。
五、“景”要与“情”结合
景物是客观的,但若不能给“景”自然地烙上“情”印,这样的景物只不过是苍白美丽的“躯壳”,难以达到感人的目的。其实描摹景物的过程本身是写作主观感受的过程,正如王国维所说“一切景语皆情语”。景与情是密切相关的,情由景所背负,景为情而浸蘸,情是灵魂,景是载体。这就要让景与情有机融合,只有在描绘客观景物的同时,把自己的喜怒哀乐等感情融注到作品中去,才能使读者产生共鸣。
那么如何为情感的抒发找好“婆家”使之达到情景交融的境界呢?
关键要挑选好景物,所选取的景物具有的特点必须与作者抒发感情的主旨有某些相似或相通之处,正所谓“亮景写喜情,暗景写悲情”。例如:鲁迅在《故乡》第五段中,他是这样描写故乡的:“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这枯萎的野草,没能享受阳光雨露,在寒风的摧残下,只能是“断”了,“抖”着,一个“断”字,何等伤痛;一个“抖”字,何等凄惨;由静到动,何等传神。此情此景,“我”心伤故乡之情,已跃然纸上。在写景的字里行间,自然渗透感情,景与情可谓是有机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