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记忆的长河里有一件令我时分后悔的事。
这事还得从我两岁时说起,那时外婆家有一只小狗,名叫“欢欢”,这只狗可爱极了,雪白的皮毛没有一丝杂色,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在眼眶里“滴溜溜“地打转,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地,这么可爱的一只小狗,谁会忍心伤害它呢?可是“凶手”正是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来给你讲吧!
有一天早晨,“欢欢”吵着要出去,没有经过外婆的允许,两岁的我不懂事,把“欢欢”的链子解开,把它放在阳台上,嘴里说着:“这条路近些”,然后就把它扔了下去,可怜的“欢欢”掉下去的惨状,一个“惨”字怎能形容,妈妈走过来往下一看,什么都明白了,她甩了我两巴掌,打得我哇哇大哭。
长大后,妈妈偶尔提起这件事,她哪知道每当她提这件事的时候,我的心就会伸起一丝的后悔,如果“欢欢”能复活,我一定会对它说:“欢欢,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原谅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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