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认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只要解决了绿卡的问题,那么就相当于在那里定足了,稳定了。但是看完《刮痧》之后,就不觉得了,更多的知道的是在异国国人的艰辛。
许大同有了荣誉有了房子有了车子,老婆和儿子都有,但是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种族差异是其中最主要的,这里面的文化问题是不可逾越的,不可解决的,这是几千年下来的问题。刮痧,在身上刮出一条一条的,片中所说的,像烤牛排一样鲜红的印子。就是这样的印迹,就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
在我这个土生土长的从未走出国门看世界的孩子来说,完全不能想象地域文化差异带来的种种问题。但是看了这部片子之后,却会觉得在一个文化相通的地方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这部片子的感情特别细腻,一路下来扣住观众的心,丝毫不放松。100分钟下来,欢笑、泪水,从未停歇。至少,我可以明确的感受到这里面表达的情感。在异乡巨大的压力之下的无奈和苦苦忍耐;面对文化差异的无能为力。觉得这部片子不容易,就像人生。
刮痧最让我感触的就是那里面的父爱了吧。那种男人之间的爱。是那么的深厚,是责任和承担。就像刮痧,一下一下,最开始没感觉,慢慢的,身体会感受到热,最后身上留下触目的印迹,但是换来的却是一身的轻松。男人之间就是这样吧,不着痕迹,就像春雨,润物细无声。
父爱,就是这样,深厚却不言语。但是,回首是一片的触目惊心,那都是动人的场景。所以,父爱也总是外人看得真切,就像刮痧。
老许和许大同之间的父爱是老北京男人的爱。是承担和隐忍。
老徐来美国,是应了许大同的邀请吧,也想看看自己的孙子。一个在中国也是知识分子的老人只身一人来到美国,一句抱怨也没有,哪怕听不懂,不能说,但是用自己的眼睛,慢慢观察,细细相处。这样的男人是充满智慧的,他看明了,也只是抽烟,也许这样他可以沉默,他可以更加想清楚,想透彻。但是他不是没有缺点的,第一次看见老霍,竟高兴的用北京的爷们性格给他一拍,满天的黄色的粉,这是爽朗,但是细细想来,这也是不够大气的表现,不顾场合,不识大体。但是,这样的情感是真切的,直爽的。再而就是自负,自诩自己的中国的知识分子,到了美国却没有想过要学习英语,只是用他觉得足够丰富的人生经验处事。最后就是他的毛病,抽烟,抽烟的频率实在是太大,不论场合,不论地点都抽。哪怕媳妇再不喜欢也要偷偷的抽,就就是他的不识趣了。
说了这么多,并不是不喜欢他而挑刺,更是因为喜欢他,喜欢他的有血有肉,喜欢他的父爱情深。就是这样一个优缺点都明朗的人,才让我更加感受到父亲的宽厚,固执,聪明。
他给丹尼斯刮痧,最后没想到会扯上这么多事,他主动儿子上司家里解释,他不懂英语,搭车过也只是一张纸片,但是他有他的聪明,最后他还是让上司知道刮痧不是许大同做的,而且,刮痧也不是件虐待儿童的事。最后,让我佩服的是,上司开车送他回家,不管是上司的礼貌还是什么,至少证明他是有人格魅力的,不然没有人会乐意这么远送人回家,特别是在美国这个注重时间的地方。
他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选择离开美国,回到那个熟悉的地方,许大同送他。他心里惦记的依旧是许大同一家三口的事,最后许大同提出要带着他和丹尼斯一起回国,但是他骂了他。他更懂得责任,他知道责任,就要勇敢的承担,他的肩膀宽厚,他承担了很多,也希望儿子明白,人生就是这样,不是你不喜欢,你不能适应了,就逃避了。而是承担,因为他是男人,更要肩负一个家庭,没有他,就没有了顶梁柱,家就不是家。他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但是却履行了一个完整的家男性的角色。
他回国,满心忙碌着寻找刮痧这件中国国粹的事,复印给美国的儿子,就是为了弥补自己无心犯的错,他是爱许大同的,他是一个有责任的父亲。
这样的父爱,总让我想起身后那个宽大的身影,那个父亲,那个不管我犯了什么错都愿意原谅我,愿意包容我,让我成长,看我长大的父亲。
许大同,更是戏剧化,他的坏脾气,他的爱,是一个没有经过任何修饰的,丝毫不掩饰,有了很多美国的气息,更多的直接和鲜明的表达。
在丹尼斯和保罗打架,他硬生生的给了丹尼斯一掌,他在用中国的方式表示了他对上司的尊重,但是他不知道,文化差异是一件多么夸张的事情。最后他也是向上司狂吼,你不是中国人。他太固执,但是又不能不说有原则。
儿子不能回家,他心力交瘁,他用中国的方式求上司,求朋友,但是美国是个讲求原则和证据的地方,不是这样就可以解决的,但是,这样一个把自尊看得很重的男人,还是了。为自己写证词,证明自己多么多么爱孩子,组织了无数次,在听证会上他是有感而发,那是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是真挚的,善良的。
对方的律师对孙悟空的故意扭曲使他生气,因为他觉得他就是孙悟空,那就是他的道德典范。那个虽则意气用事,但是真的猴子,那个为了帮助师傅被误解也不抛弃任务的猴子,他就是猴子,看似乖张,心里却都是爱。他难免不发飙,但是为了儿子他在后面答应了和妻子分居,那是低头。在外人面前怎么也要强势,在背后为了自己爱的人低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中国男人形象。
他确实非常鲁莽的,送父亲离国,也是可以做出一些不合规则的行动来。他擅自带着丹尼斯到飞机场,企图带着他和父亲回家。对他而言,家是很重要的,就是重要所以当它破碎的时候,却只能想到逃脱。是父亲的话让他清醒,他知道了责任,就像那只猴子,原来只会打妖怪,只会冲动,可以后来,越来越明白,有时候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解决,也知道承担这份自己的任务了。他长大了。
他开车带着儿子抚养院,他不想让儿子年幼就知道一些不好的事,一些触及法律的事,他假装轻松的带着儿子和警察玩游戏,一路上他看着儿子的笑脸,自己深处的苦也就这样一点点的消散了。最后儿子睡熟了,他也到了,警察逮捕了他,那只猴子被众人踩在脚下,那是丹尼斯最爱的玩具。
圣诞节,就是美国的信念,一家人等待他的团聚,哪怕简宁知道他怕是回不来了,但是他在电话里说,他会,而且会给丹尼斯一份大的圣诞礼物。
他在公园里,迎着寒风,自己做了一个有孙悟空面相的熊仔,在公园被打劫,二话不说的把钱包给他,但是劫犯伸手抢走他的熊仔时,他奋力的扑上,好像什么都不怕,差一点把他打死,这样的勇猛也是爱的表现。
最后,他化身圣诞老人企图进入家里,但是被发现,他竟想着从外排水管爬上,幸好法院撤销他的分居事宜,不然他这样进又是违法。最后,他和丹尼斯,简宁团聚。这是最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