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逸辰。高一三班的学生。哦,我忘了,那是十年前的事了。 初中毕业后,我很懊恼。 我被分到了一所高中——一所每学年都会开除年级倒数前十名学生的变态中学。 渐渐地,我对此感到很兴奋。我期盼着高一下学期期末考试后我就可以开始过上社会小哥的生活。 直到,我遇见了她。 初次见到她是在学校的操场。 她一袭碎花短裙,乌黑柔软的长发盘在后脑勺上,她整张脸似乎永远笼罩在一层水墨烟雨里,楚楚 动人,柔和明亮。 她转过头来,眼里闪烁着动人的光芒,像是散发着香气的娇艳花朵。就是这个回眸,让我魂牵梦绕 了好多年。 ——引子 高一下学期,我为了能看她一眼,做贼似的蹲在她们班门口。每天殷勤地送饭打水,却从不留名。 我至今都怀疑那时她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就这样过了好久,我才发现,那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万恶的期末考试来了,我的心一扑腾,按我的学习成绩,起码百分之99的概率被学校开除。因为她 的存在,我不想离开学校。我决定做些什么,来挽回这个局面,翻翻书却发现一页也看不懂。最后, 我以零食和汽水打动了吃货同桌,他决定帮我作弊。戏剧化的一刻诞生了,我考了189名,没错, 一共200人。 高二,她恋爱了。是我们学校的学长校草。我们就简称他为白衬衣。我在篮球课上见过白衬衣,他 穿着那条奢侈牛仔裤,汗水浸湿了背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手臂上的肌肉线条都清晰分明。我在 镜子前看了看自己,一副屌丝样。那一刻,我竟有种想放弃她的冲动。我决心好好学习,来弥补我先 天上的遗憾…… 高三,她失恋了。白衬衫的正牌女友找到了她。在众目睽睽之下狠狠地给了她一耳光。我看见她哭 得像个泪人,却什么话都不敢说。我想着白衬衫应该会来救她。却看见这小子悠闲地坐在旁边哼歌。 我不知当时是荷尔蒙分泌过多还是怎样,脑子一热冲上去给了他一拳。我其实早该料到自己不是他 的对手,那一拳过后,我是在医务室的病床上醒来的。令我惊奇的是,我醒来第一眼看到的人,竟 然是她,这是她这三年头一次这么正式地看我。我刚要说什么,她却递给我一包药和一沓钱,什么 都没说,就走了。难道我的魅力就这么差吗?我苦笑着。 高中毕业后,我就没见过她了。她这辈子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在今天——她结婚的殿堂上。 她说:十年了,值得吗? 我说:当然。是你教会了我,什么叫爱。初一: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