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采取六项措施抓实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
一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始终坚持以对党员、干部日常廉洁教育为主线,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落实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举措,提高食品药品系统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二是严格准入规范审批。做好零售药店经营许可初审工作,在市局授权范围内严把零售药店准入关,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确保行政审批质量。
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认真开展药械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行为,加大对医药购销违法行为的查处,从而达到规范药械购销行为,保障药品质量,维护药械正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目的。配合纪检、卫生、发改(物价)等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打击药价虚高现象。
四是继续推行“先行退付”制度。进一步完善“先行退付”制度,对消费者个人在本区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买到假劣药品,只要票据齐全,由药监部门先行退付消费者购药款,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诚信意识,落实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健全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对问题药品主动召回,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的作用,实行行业自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加大对质量管理薄弱企业的监管和巡查力度,发现制假售假的,坚决依法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进行曝光;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六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督促医药企业认真执行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指示精神,坚持抵制和反对不正当的营销竞争,摒弃“商业贿赂”行业潜规则,加强对职工进行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端正经营思想,加强医药行业内部管理和市场营销管理,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