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材】
2017年2月,不少市民发现,地铁内乞讨人员尤其是儿童乞讨者数量有所增加,还有市民针对儿童乞讨者的强行乞讨行为,在网络上发文谴责。
有关记者了解到,乞讨人员增多的时间集中在每年的寒、暑假,许多儿童乞丐是假期期间进京“兼职”的外地学生。
针对这一情况,今年寒假期间,北京交通执法总队轨道大队联合市公交保卫总队以及地铁运营企业等单位,采取行动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儿童乞讨行为。
截至目前,仅寒假期间已查处了20多人次儿童乞讨行为。在2月16日的行动中,执法人员就在地铁4号线查处“童乞”违法行为7起、乞讨人员15人。
据轨道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发现,近期在北京地铁内乞讨的儿童,多为甘肃岷县籍乞讨人员。
这些儿童由家中成年人家属带领,利用寒暑假有组织来京,在轨道交通内乞讨,每日收入可观,形成了一群专门携儿童或利用儿童乞讨的职业乞讨团体。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乘车秩序,曾多次被轨道交通执法大队和公交保卫总队查处。
轨道交通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说,这些“童乞”多为家长和亲戚组团带来,寒暑假几乎天天在地铁站出现。“这些人团体性特别强,统一在五环外群租,十多个人一起吃一起住。每天统一集合上班,然后再分散到地铁的各条线路上。”
【素材解读】
对职业乞讨行为进行整治,有利于净化公共环境,避免某些好吃懒做的不法之徒给社会传递过多负能量。不过,由于职业乞讨行为具有来钱容易、人员流动性大、行乞场所不固定等特点,仅靠几次集中整治只能治标不治本,很容易反弹。就职业乞讨行为来说,如果乞讨人员真存在生活困难、失去生活能力等特殊情况,其向社会寻求物质帮助本无可厚非,不过,其除了要保证困难情况真实存在外,还必须在乞讨过程中做到遵纪守法,不得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更不得影响社会管理。问题是,现在很多乞讨人员已异化了法律所保障的帮助困难人员的善良本意,不少好吃懒做之徒,通过虚构事实、化妆打扮等不法行为欺骗善良公众的良知,有些乞讨人员甚至不顾国家法纪要求,影响社会管理,侵害善良公众的合法权益。更为可恨的是,个别乞讨人员在通过乞讨“发财致富”后,影响和带动了所在村庄的其他人员也参与乞讨,这不仅败坏了村风,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适用话题】
爱心;谴责;理想;不给乞讨者钱也是一种权利;爱心无需被道德“绑架”
究竟谁应该伸出援助之手;施舍是雪中送炭,不是助纣为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