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真的是多年不写了,但是这篇小说却让我起了写的欲望,看它的时间,我忽然想起我13岁的时间,是向往草原向往鹰的,那时间的我稚嫩却有向往,不像现时被日常磨平了棱角,从小我就不认为自我是娇弱的女小孩,我始终觉得草原和草原上的马、鹰是适合我的,但是不了解什么时间开始,我竟忘了自我的这个向往,我终究是变得世故而怯懦了,尽管我自我并不想承认。
这篇小说也并没有那么好,但也是让我看的又哭又笑,我想起我模糊的青春,想起那些我用心忘掉和不经意忘掉的往事,就像那首被唱滥了的《正因感情》歌词里写的那样: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有时会忽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再唱不出那样的歌曲,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即使会经常忘了我还在爱着你。以前认为永远不会忘记的事就那样在匆忙的成长中变成了模糊的印象,也有某些认为普通的事现时想来却是珍重的记忆,我的青春匆忙而混乱,但是那究竟是我的青春,永远不能重来也永远不可能磨灭。
这篇小说里没有很坏的配角,我只是觉得在面对那些事的时间,那些小孩的用处再正常但是,不坏也不一味承受不中意的事,所有的人也是很好很好的。
回回这个女小孩也是我哭的一个原因,她是个像彼得潘一样的小孩,单纯的让人惭愧,neverland一向是我心中的向往,于是我羡慕那个像彼得潘一样的小孩,我以前不想长大,之后又希望快点长大,如今我对过去现时和未来都怅然若失,我好羡慕长不大的彼得潘。
看以前写的东西是一种煎熬,有部分句子根本莫名其妙不知所云,并且现时的我最厌恶矫情的人,以前的自我却是矫情的可怕,让我不想承认那是以前的我,但是我的青春期究竟是那样过来的,也许我是在慢慢的成长中抛弃了我以前最厌恶的那个矫情的、爱哭的、脆弱的、敏感的我,而强迫自我成了现时这个自认为成熟淡定的我,但是我想再过十年,我依旧会觉得此时的我矫情幼稚的无可救药,究竟,人总是在慢慢成长的,不管多么不情愿,不管多么痛,究竟是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