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当自己进步时,为自己竖起大拇指有意义;有人说:当自己受到表扬时,为自己竖起大拇指有意义;有人说:当自己有别人没有的能力时,为自己竖起大拇指有意义。这些都是正确的,但我认为只有当自己有志气、有决心时,为自己竖起大拇指才有意义。
无论在古代或现代,人们都会情不自禁的为自己竖起大拇指。岳飞的故事人们都知道,他的故事被制成电影、电视剧被广泛的流传。南宋时期,辽国大肆进攻南宋,普通百姓成天处在担惊受怕的苦难日子之中。南宋皇帝昏庸无度,一心只想着吃喝玩乐,朝廷也没有人敢带兵去抵抗金兵,致使南宋丢失大量的土地,人民的生活更加的艰辛。这时,岳飞下定决心去保家卫国,主动带兵抵抗金兵。岳飞带领岳家军奋勇抗敌、浴血奋战,终于取得了胜利。可是,昏庸的皇帝却听信小人秦桧的谗言,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杀害了。岳飞虽然被杀害了,但他死的有价值,有意义。他既然下定决心要保家卫国,就真的做到了,他完完全全可以为自己竖起大拇指。当然,也值得其他的人为他竖起大拇指。
论语中说:孺子可教也,朽木不可雕也。那么外表光滑,而内部朽坏的“朽木”真的值得我们为他竖起大拇指?他也真的有资格为自己竖起大拇指吗?
张仪,景春都是战国有名的纵横家,联合家。不同的人,不同的角度对他们的看法也不同。孟子一书中,公孙衍认为张仪,景春是有大志,有气节的大丈夫。而孟子却反驳问他:“子未学礼乎?”认为像这样的人都遵循的是应人妻妾所遵循的最基本道理。我更加赞同孟子的观点。张仪,景春虽然随便动动嘴皮子就能挑起各国之间的战争。可是这样的人只为钱,有利益就做事。谁给的好处多,就为谁卖命。张仪本来为秦国效命,最后,在利益的驱动下,慢慢的做了五个国家的臣相。像他这样的人,早已迷失自我,忘却初心。他们值得我们为他竖起大拇指?他们又真的有资格为自己竖起大拇指吗?我想是不能的。
秦始皇虽然残暴,昏庸,不体恤民心,可他的功也是我们不能忘却的。他统一了六国,统一了度量衡、货币、语言、文字……,使得各国之间更好的交流,更好的通商。他曾立下志向统一六国,他实现了。每个人都有功也有过,而秦始皇的功值得我们为他竖起大拇指,也值得他为自己竖起大拇指。
每个人的成就有细小或巨大,不管他的出身、地位、权利怎样?只要他真正有志气、真正为自己下定决心,并努力实现生命价值时,他的举动都值得我们为他竖起大拇指,也值得他为自己竖起大拇指。